青建工〔2017〕230号
西宁、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,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,各市州财政局、金融工作办公室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、银监分局,各行业协会,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招标代理机构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19号)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6〕49号)及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青政办〔2015〕91号)精神,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,确保工程质量,规范建筑市场质量行为,用经济手段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责任,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,我们研究制定了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的意见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365bet备用 青海省财政厅
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
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
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
2017年6月1日